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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3 / 3)

好了玉米送到他嘴里。

儿子大了是好,这小日子越过越是惬意。

自那时起,村子里的百姓才知道,原来这个怪老汉,姓万俟。

想来该是为了纪念新的纪元,才刻意给那娃娃取名一个元字的。毕竟怪老汉是在太初纪元与太始纪元交替的那一天,将万俟元抱回了家中。

对此,万俟元不敢苟同。

他觉得,父亲之所以用元字做自己的名,应该是想纪念一种叫做人民币的钱。

也许是欧元,好吧,也许会是美元,但绝不会是日元,因为父亲非常不喜欢那个地方。

自从万俟元记事后,怪老汉总会给他讲一些光怪陆离的东西,譬如银河星系、譬如电脑手机、譬如他的家乡飘扬着五星红旗。

尽管万俟元听不大懂,但是他每一次都会很认真的去听。因为父亲每每谈及家乡时,两行老泪是那样的情不自禁。

万俟元十岁了,怪老汉也已步入了古稀。

古稀之年的父亲,经常对万俟元念叨,若是有朝一日,你能见到我说的那些东西,不妨将我的骨灰,撒进那黄河里。

百善孝为先,父亲的话,自然要听。

虽说万俟元不希望父亲过早的离去,但是父亲,还是去了。

深秋时节,最后一个雨天。

这一天,有太多的人追随时间而去。父亲,只是其中之一。

那天下了一场泼天大雨,雨势奇疾。落了狂风,湿了惊雷,乱了天地。

三天两夜,暴雨便冲垮了运河湾上,有着固若金汤之称的河堤。

河堤决裂,洪泻千里。一夜之间,浮尸万余。

幸好万俟元所住的村落,在运河湾最远的山沟沟里。

滚滚浊浪汹涌来袭,只是将村东头的鱼塘,垫高了几米。

至于万俟元的父亲,是真的寿数已终,油尽灯枯。

怪老汉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抬起苍老的眼皮看着万俟元,满目都是怜惜。可叹今生虽有憾,无悔十年教子经,

“你小子给老子听好了,说来世界不算大,三言两语几句话。出人头地也不难,悄悄升级把身翻。人这一生,逃不开升级二字的。琢磨琢磨,一个人,过吧。”

父亲安详的走了。

万俟元遵从父亲的遗愿,将其火化。

在山中,伴了父亲三年,三年后,万俟元带着骨灰,悄悄的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昔日那古灵精怪的娃娃,到底去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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