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玉米送到他嘴里。
儿子大了是好,这小日子越过越是惬意。
自那时起,村子里的百姓才知道,原来这个怪老汉,姓万俟。
想来该是为了纪念新的纪元,才刻意给那娃娃取名一个元字的。毕竟怪老汉是在太初纪元与太始纪元交替的那一天,将万俟元抱回了家中。
对此,万俟元不敢苟同。
他觉得,父亲之所以用元字做自己的名,应该是想纪念一种叫做人民币的钱。
也许是欧元,好吧,也许会是美元,但绝不会是日元,因为父亲非常不喜欢那个地方。
自从万俟元记事后,怪老汉总会给他讲一些光怪陆离的东西,譬如银河星系、譬如电脑手机、譬如他的家乡飘扬着五星红旗。
尽管万俟元听不大懂,但是他每一次都会很认真的去听。因为父亲每每谈及家乡时,两行老泪是那样的情不自禁。
万俟元十岁了,怪老汉也已步入了古稀。
古稀之年的父亲,经常对万俟元念叨,若是有朝一日,你能见到我说的那些东西,不妨将我的骨灰,撒进那黄河里。
百善孝为先,父亲的话,自然要听。
虽说万俟元不希望父亲过早的离去,但是父亲,还是去了。
深秋时节,最后一个雨天。
这一天,有太多的人追随时间而去。父亲,只是其中之一。
那天下了一场泼天大雨,雨势奇疾。落了狂风,湿了惊雷,乱了天地。
三天两夜,暴雨便冲垮了运河湾上,有着固若金汤之称的河堤。
河堤决裂,洪泻千里。一夜之间,浮尸万余。
幸好万俟元所住的村落,在运河湾最远的山沟沟里。
滚滚浊浪汹涌来袭,只是将村东头的鱼塘,垫高了几米。
至于万俟元的父亲,是真的寿数已终,油尽灯枯。
怪老汉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抬起苍老的眼皮看着万俟元,满目都是怜惜。可叹今生虽有憾,无悔十年教子经,
“你小子给老子听好了,说来世界不算大,三言两语几句话。出人头地也不难,悄悄升级把身翻。人这一生,逃不开升级二字的。琢磨琢磨,一个人,过吧。”
父亲安详的走了。
万俟元遵从父亲的遗愿,将其火化。
在山中,伴了父亲三年,三年后,万俟元带着骨灰,悄悄的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昔日那古灵精怪的娃娃,到底去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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