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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6章 一万个草泥马(1 / 3)

叶枫原本成立澜山地产,是因为孟苇红懂房地产,所以想要自己进房地产行业试试水的,现在有了鑫龙地产,澜山地产的作用也就可有可无了。

但是这样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城北地块是澜山地产的,并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了土地证,这在法律上面,这块地的使用权是属于澜山地产的。

如果说澜山地产想要将这块地的使用权过户给鑫龙地产,这会面临着一定的税收和法律风险,并不说,地我买下来了,我想给谁开发,就给谁开发。

陈秋实对这方面也没什么经验。

不过孟苇红倒是对这个操作驾轻就熟,原本她操作的模式,是成立公司拍地,然后连着公司一起卖,这样就可以避开风险。

而现在澜山地产想要不卖公司,把项目转给鑫龙地产,孟苇红给出了三个方案,第一种,资产转让,但是由于地产管理法要求,澜山地产得先完成开发总额的百分之25以上才可以转让,而完成百分之25等于在建工程,这涉及到了大量的税费。

第二种,将土地划转至鑫龙地产。

第三种,作价入股。

总的来说,第二种方案是最合适的,可以免征契税……

叶枫也跟着孟苇红学到了很多,知道地产土地里面有很多的坑,一不小心就要多花很多钱,而且对于不懂行的人,操作起来也非常的复杂,比如地产公司的合并,分立,划转,都有很多的说法。

三个人就着城北2004—B05-B块地归属权聊了一会之后,陈秋实一时兴起,便提起想要去这块地实地现场去看一看。

出门的时候,孟苇红坐的是叶枫的车。

“你车呢?”

上车后,叶枫问了一句孟苇红。

“卖了。”

孟苇红说了一句,接着对叶枫说道:“现在我打算全部精力投到房地产这里了,我手里持有网易股票的事情,你不要告诉陈秋实,这样不好。”

叶枫好奇的问道:“为什么?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孟苇红摇了摇头:“我和你不一样,你现在的产业大,社会地位高,陈秋实有很多有求于你的地方,甚至想巴结你,所以你是越有钱越好,哪怕你什么都不付出,你站在那里,都是一根定海神针,我心里踏实,他心里也踏实,但是我不一样,我除了最开始投入的钱,后面几乎没怎么付出,时间短还好,时间长了,陈秋实说不定心里就有想法了,可能会想,我都那么有钱了,他跟我之间完全不平等,甚至于会想,地块上我已经赚了他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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