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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1 / 2)

?闻滔涵这天下午在别人寝室玩,像往常一样把他努力寻找着机会待带他发觉寝室的人都出去了,而只剩下他一个时,几乎忍不住狂喜想笑出声来,这些都是他在棍棒下交代的。

他伸手拿起了双卡录音机,跑回租住地,藏好后又招呼肥仔一些行动,想把电脑也搬走。可到了他准备下手的寝室,人已经回来了,他俩只好作罢。这时人们已经知道是他偷的了,但都装作若无其事,把他俩留下来玩牌、斗地主。牙签仔和肥仔最喜欢玩这种牌戏,他两把这看作接近别人的手段,自己也上了瘾。人们私底下串联好了,只是没作声。

牙签仔对此一无所知,他仍睡在他们的寝室里。肥仔则像嗅到了什么,跑回租住地去睡了。到了十二点半,这是大家约好的动手时间。牙签仔仍躺在床上,睡得鼾声迭起,丑态百出。突然他被拖了下来,在睡梦中被惊醒的牙签仔睁开粘着眼屎的眼问:“什么事?”回答他的是两巴掌,还有两脚,接着是愤怒的吼声:“把录音机交出来。”牙签仔到了这种时候还在装糊涂:“什么录音机。”早就准备就绪的大二男生可不愿意他耍诬赖,他们棍棒什么的都准备好了。

两个班的男生全出动了,三十多人围着打。牙签仔不知是装的,还是真的身体虚脱,加上紧张,被走昏了过去。这样打动静太大了,我们系的人知道了,但有些人正痛恨自己的东西丢了之后,还要再见到牙签仔那副著名的死不认帐的无赖面孔,马上跳了起来,爬下去就要打。牙签仔不是被走昏了吗?不要紧,泼上一桶水,把他说醒再打。为什么他们下手这么凶狠,这是有典故的。除了不打不老师,牙签仔不肯吐露被盗物品之外,最主要的是贼比失主还胆大,理直气壮。他们见你不仅不害怕反而比你还理直气壮,你骂几句,他反而问你是不是指桑骂槐。远的不说,牙签仔那单薄的身子,竟敢对阿明动手就是事实。

现在的小偷有法律保护,失主抓到他们乱用私刑,早成了伤害反而要判刑。可小偷什么的,对失主和见义勇为的抓贼者动等候反而要人们心平气和的“容忍”。当然,法律条文对百姓也是白纸黑字保护的。可铁心作案的他们根本不把这放在眼里。从而武汉的贼帮和全国各地一样,胆子越来越大,不仅暗偷,而且发展成了明抢,动不动就用刀子捅人。即使抓住了他们,判几年刑也无济于事。人已躺在医院了,而且贼党怎么可能给你经济赔偿呢?法院判了也执行不了啊。好比张君那伙,当然这个比喻不恰当。偏偏有个大作家梁晓声要大家讲恕道,让大家对势单力薄的小偷扇耳光。那么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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