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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1 / 1)

?不拆只是气话,拆还是要拆开看。但内容只能我先知道,然后告诉自己愿意倾诉、信得过的朋友,比如阿明。信的内容让我十分高兴。《少年文艺》邀我寒假去上海旅游一趟。但费用怎么分担,我心里还是没底,所以我暗自盘算到底去不去。最后决心先打电话和家里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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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日子,我就沉浸在兴奋当中。因为我能去上海旅游是因为获得了新芽奖。可是我还没从幸福中缓过劲来,就碰上了件麻烦事,阿明把牙签仔闻滔涵给揍了。原因是闻滔涵偷东西被逮了个正着。牙签仔与我们寝室的“小牙签”---健仔的外形和行为极为相似,只是更过份。牙签仔生得黑皮寡瘦,满脸的血疙瘩,说不上是痤疮还是青春痘,一头廉价劣质摩丝把关发弄得像顶着顶钢盔,两只死鱼般的眼珠要么不动,动就骨溜溜地乱转。嘴说起话来神经般地抽搐,明显的中风后遗症,前面已说过他的厚颜无能耻堪称一绝。他指天画地发誓,眼睛眨都不眨,只是不等边梯形的歪嘴带着那层薄薄的皮不停地颤动。或许他的脸皮的厚度是没法形容的,因为他本来就没有脸。

他被抓现形的事在我们寝室已不是第一次了。可大家都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大度的放了他,然而这家伙也太不识趣了,不断的重犯。另外他对放过他的人从不心存感激,而是怀恨在心,时刻准备着,一有机会就再偷点东西。他每次都蹑手蹑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寝室,一边和人搭讪,一边记别人的东西放在哪里。他大概将此称作踩点,有人的话他会收敛点,一旦没有人他就大肆活动,有得拿就拿。

作为对被偷窃对象的愤恨,他内行的是在蚊帐上破个洞什么的,或者用别人的毛巾当洗碗布、手帕,擦皮鞋桌子。他有很强的破坏欲,他不是一般人所称的那种反社会型人格,因为这种人虽有强烈的恨,但心中毕竟还有爱和美好的东西,若为了这个在我们看来可笑的目标,他们还会付出,而这个狗杂种连任何一点爱都没有,有的只是仇恨和破坏。有同学说他是“牛牛”,就是牛皮大王,“裘千丈”“担子王”等好名声也刻不容缓地落到了他身上。有和他交朋友的,可灌下这杯鸩酒解渴毕竟后患太大,倘若人们没有自杀的决心和勇气,与他交往不了多长时间,就不得不清醒过来。毒蛇咬人肿胀的伤口会让人替自己的生命担心,和他交往的人吃了亏想不学精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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