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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5章立杀无罪(3 / 4)

大明二十四监 梦难成 3080 字 2021-08-07

所谓的深仇大恨,那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了,一个男人,妻子的出轨,这种对丈夫来说极大的伤害,完全可以赋予他一定的惩治权利。

《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

春秋时《法经》中规定了杂律一篇,内有“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

《史记?始皇本纪》说:“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秦代对“私通”定以极刑,且可“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可以不告而杀,私刑也合法。

汉朝延续秦的法律,犯奸必杀。而汉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杀头,又添了较“和缓”的肉刑:宫刑。而对于男人来说,这和死刑差别不是很大。

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对通奸行为都从严处刑。唐律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它还规定,因奸罪而名誉受害的家庭的成员均有权捕捉奸夫淫妇送官,其拒捕而杀之者免刑或减轻刑罚(《唐律》卷二十六)。

元律开始,刑律中增加了“杀死奸夫”一条,规定:“诸妻妾与人奸,夫于奸所杀其奸夫及其妻妾,及为人妻杀其强奸之夫,并不坐。”

明刑律也规定:“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其非奸所捕获及指奸者,勿论”

在大明捉奸在床立杀无罪,这种法律才是最符合人性的,一个男人被戴了绿帽子,连打奸夫一通的机会都没有,这太tm扯淡了。

所以当时气急的朱由校当然是要杀了张嫣的,但人家没有。这让骂的相当难听的朱由校立刻舒服多了。打算放过张嫣,按着张嫣的性格,‘废后’与处斩对于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一个是自杀,一个是死刑而已。所以朱由校开天辟地的来了一回皇帝休妻,目的就是为了保住她的性命。

本来以为从此萧郎是路人,两人没有什么交集了,但一是谣言二是大同相见,得知张嫣从商,而且还在不断的去迎合自己的政策,从日本等地运粮食回大明,并且不顾麻烦的把粮食往西北偏远的地方运粮,这让朱由校很是感动。

他的心里有着张嫣,这个在自己来到大明第一个女人,她的长相是如此之美,深深的印在了朱由校的心里。她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不断的尽自己的力量去做善事。这样的女人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后世,都是十分的难找。

劳师、捐粮之后,又来慰问,朱由校不知道,这些好事的背后,又有多少对自己的情义。

“这个时候来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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