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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第二十一章 这次鲍勃就没那么幸运有一栋大厦挡着,(2 / 3)

,他的行动就遇到了阻挠:阿迪丽的双刀舞出一轮圆月,挑断了巨人的一个跟腱,巨人虽然痛号,但似乎神经是有延迟,他还是跳了起来,尽管动作有些扭曲。

不过动作慢一点,但是单击杀伤力更大的鲍勃已经清醒了,他也跳了起来,虽然跳得很高,却只能勉强的落在巨人的脚面上——于是巨人的另一只脚从脚踝上端断裂开来。

鲍勃明显使用了某种技能,原本朴实无华沉银色的大剑那一刻闪耀起刺目的红光,仿佛有昂扬的军号声响起,一剑落下,巨人粗壮的脚腕被斜斜地劈断,真正的血流如柱。

巨人的惨号声更加巨大,但这并不是结束,一直在楼顶上没有出手的两位女士之一,手持大口径霰弹枪的艾什,第一次举起了她的武器:特洛伊特的秩序。

霰弹枪的射程一般有限,而且以打击面积著称,但是喜欢霰弹的人,通常都不考虑这两点,他们看中的,只有一点:威力够强。

这个威力其实是有些偏颇的,霰弹枪强的是制动效果,也就是子弹倾彻力,真的比杀伤,它其实并不比手枪强太多:只不过霰弹枪可以通过更换弹种,来获得不同口径枪械的杀伤力。

砂弹真的就是一片铁砂,超过五十米连只鸡都打不死,但那只鸡一定非常惨,因为无数的砂砾镶嵌到肌肤之中,死不死活不活,运气不好连药都不用就能挺过去——真的,相信专家的话,这样的伤生不如死。

当然,也没有什么人丧心病狂的用砂弹,最少也得是散弹啊,直径微小的钢珠,一打也是一大片,但是钢珠的杀伤力,那肯定比砂砾子强,霰弹枪的倾彻力,也正是因为这种弹药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般的汽车要是一档高怠速,近距离一枪都能给顶灭火儿了。

在追求一点威力,就是鹿弹,这种弹药发射七到十枚直径大一点的钢珠,着弹点虽然也散乱,但是因为霰弹枪的高填药特性,每一枚钢珠的威力都不比普通家庭防卫手枪的子弹威力小,甚至因为宽阔的着弹面,杀伤力更强。

以上这些品种的子弹,对付巨人显然是威力不够的,所以艾什使用的,是独头弹,而且还是改装过后的尖头破甲弹。

霰弹枪是滑膛枪,没有膛线导致射程不远,但好处就是膛压较低,使得子弹可以装载更多,威力更大的发射药,一旦掌握好相关性能,威力要比同口径的步枪还要大一点。

艾什的实力凯文也是摸不透的,这个女人有着强大的体魄,她专用的子弹比照正常装药威力多一半,这一枪下去,巨人粗壮的脖子生生地被撕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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