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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八章 江南风起人眼迷(1 / 4)

草清 草上匪 3498 字 2021-06-18

雍正觉得,李肆那一国,已是被贪敛商贾给完全把控了。四年前定下《浒墅和约》时,他还很担心江南局势,抱着能收一曰钱粮就算一曰的想法,胆战心惊地曰曰攒着。

四年下来,这种忧虑已经烟消云散。国库中的四千万两白银是怎么来的?最初搞掉江南盐商大赚一笔,这些银子一半多都用去补窟窿了。之后靠火耗归公,把地方杂派收上来一部分,再压低了地方存留,每年能多结余二三百万两。

最大的新收还是来自江南,眼下他以半国之地,居然能将国库年入推高到四千五百万两,结存四千万两,靠的都是江南。

想到江南,雍正就觉得,李卫很懂事,李煦很有用,李绂很忠心,眼下江南局势,就是这三李经营出来的。江南钱粮不仅没少,还因南北商贸兴盛,在商税上每年多出四五百万两收成。

李卫离开江南时,提出了一项国策,要与南蛮在江南“共利”。四年后回首,事实证明,李卫眼光很长远。李卫认为,南蛮对江南的最大谋图还是通商得利,得土不过是李肆和一些读书人的想法。南蛮一国是商贾立国,李肆和那些读书人,怎么也不可能拧过商贾的大腿。因此只要在江南跟南蛮商贾一同谋利,不仅江南无忧,大清还能从中得利。谁都明白,商贾无国无节,只要有厚利,爹娘儿女都能卖。

李卫的建议,由李煦传递给南蛮商贾,再由李绂在江苏试行,确保大清能从中得利。

李绂汇总朝廷、地方以及南蛮商贾的诉求,提出了名为“厘金”的解决方案。“厘金”一策,最早能追溯到前明商税,也就是抽商货总值的百分之一为税。这只是极为表面的总称,此策实质是要求商贾跟大清朝廷、地方共利,对原本密布于江南,分属朝廷、地方的哨卡商关进行利益整合。

“厘金”原则有三条,第一,放开商货流通的限制,做大盘子。第二,大家都来收,大家都得利。第三,设立统一的“厘金局”,协调收钱各方。

在李肆前世,“厘金”是因太平天国之乱,清廷的中央财政接近崩溃,不得已将商税权下放地方,由此开启了地方割据之门。而在英华崛起的时代,因江南为双方分有,清廷不愿就此对江南商业放手,基于“互利”原则而实施的一项“积极财政”。

雍正由此获利,此策的害处,他看不到也不想去看,反正江南已是“身外之物”。而最早提出“共利”之策的李卫,也因此策施行而稳住了他与周昆来联手办的江宁盐代生意。李煦当然更成为南北双方的沟通枢纽,坐享生丝绸缎来往贸易的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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