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磅,能拉满吗?”
不少人暗中质疑。
但谁也没有不识趣的说出来。
八百磅(约726斤),光是拉动就需要一千斤以上的力气。
但并非是拉动就行了,还要看自身耐力。
如果只是能拉动,射了几箭就没力气的话。
完全没有意义。
还不如挑个五六百磅的强弓。
用的顺手,也不费劲。
姜恒宇平静的感受着周围的质疑目光,开挂的,就是自信。
只要马符咒一开,疲倦什么的都会被消除。
再配和上狗符咒的活力。
累是不可能累的。
盖伦默默给姜恒宇竖了个大拇指。
他认为姜恒宇不是夸夸其谈的纨绔子弟。
应该是有这个实力使用八百磅强弓的。
所以,他很佩服。
因为他更擅长剑术和近身格斗。
射箭这一关,只能说勉强合格。
米瑞克诧异的看了眼姜恒宇。
或许因为不是军旅出身,此时大家都身披盔甲时,只有他一人穿着便装。
在人群中,十分突出。
所有人一边挑选武器装备,一边交谈起来。
“你接到什么任务?”
“去南部的一个森林调查……”
“我是去东边剿匪。”
“我也是。”
“我们不会是同一个任务吧!”
两人对比了一下信息,还真是。
还有三个人也是这个任务。
说到这里,他们并没有松一口气,反而脸色愈发沉重。
需要团队行动,往往意味着不好对付。
“恒宇,你的是什么任务?”盖伦好奇问道。
“去北部山脉击溃盘踞在那里的小型蛮族部落。”
在德玛西亚的北边,便是大名鼎鼎的弗雷尔卓德。
弗雷尔卓德是部落制度,因此也被德玛西亚称呼为野蛮人。
“祝你好运,我曾在边境和那些野蛮人打过两年交道,他们都很难缠。”
每个人的任务都不尽相同,有单人行动,也有团队合作。
见状,姜恒宇很庆幸自己没有被安排队友。
倒不是怕任务太难,而是怕跟队友没配合不说,还要分心去保护他们。
“到达指定地点后,会有无畏先锋跟你们接头,并对你们的表现进行打分。”
米瑞克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