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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一招不行(1 / 3)

看到马逢春下了逐客令,县检察院院长袁明贵也变得脸红脖子粗,暗骂马逢春不懂事,这话还用挑明吗?让你交人你就交人。

他心里这么想,但并不这么说,而是打着官腔:“马逢春同志,你到底懂不懂相关规定?李木是属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完全属于我们检察院直接受理,你凭什么不交人?”

副院长李旭华也随声附和:“你辛辛苦苦抓人不假,但抓人是你们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情,累也是应该的,这并不能成为你们拒不交人的理由,人我们必须带走。”

“李木不仅仅属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他还涉嫌杀人罪与强jian罪,所以他的犯罪行为应该由南桥县公安局直接受理,想从我县公安局带人走,不可能。”看到袁明贵脸色铁青盛气凌人,马局长也撕下脸皮。

“你说他杀人就杀人了?你说他强jian就强jian?口说无凭,证据呢?拿出证据来!”袁明贵老脸一沉,两手一摊,伸手要证据。

没有证据,还想拘留县委书记的儿子?简直异想天开。

“我们敢扣他,就是有证据,目前案件属于侦办阶段,这些证据暂时不能公开。”眼看着马局长就要落入下风,陆晋紧急参与进来,态度坚决地说。

副院长李旭华不也是一再帮腔吗?

那咱陆晋说几句也是应该的,这样才显得公平合理,你维护你的上司,我也要维护我的上司。

“保密?我看你们就是没有证据!”李旭华乜着眼睛下结论。

“我们有证据,并且证据确凿。”陆晋立即肯定地说,此时此景,就算是没有证据,也要态度坚定,不能让他们轻易下结论,更不能让他们将人带走。

“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吗?希望你慎重考虑一下。”看到陆晋口气坚决地说证据确凿,袁明贵微微愣了一下,随即用缓和的语气说。

袁明贵是官场老手,自然知道什么叫‘进退握尺,收放有度’。

“袁院长,不好意思,这个是我们的办案流程,请不要人为干预,几位请便吧!”陆晋是软硬不吃,严格执行马局长口令,再次示意他们离开。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已经是第二次逐客令。

袁明贵并不接茬,但并没有打算离开。

我人为干预怎么了?人家可是县委书记的儿子。

我可是在县委书记的安排下来提人的,当然,这话他不会说出来,让你陆晋自己去想。

既然是县委书记安排的,我就得完成他交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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