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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大明的经济特区(1 / 5)

大明安乐公 半程烟雨 4156 字 5个月前

大明朝有很多政策很奇怪,而且一旦定下了就不能改,后面的这些子孙们喜欢拿祖宗成法说事儿。

可是大明朝的成法不该被破坏的,到后来全都疯狂的破坏,比如太监不能干政。

该被破坏的却破坏的很慢,比如海禁政策。

徐钦也没有本事,更加没有那个魄力去跟这些顽固分子硬刚,他要干的就是开个口子。

海禁不许片帆下海,那就不搞那么大。别的不会,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他还是会有样学样的。

趁着朱棣没钱的时候跟他要个政策,在南京城外划一个圈,建立一个经济特区。或者也叫国际自由贸易区。

不过在大明不能这么叫,最后确定为,应天府恩设朝贡榷场。

徐钦觉得此时就是最好的机会,必须在走私贸易没有做大之前就干这件事。

否则等过些年如刘大夏之流的文官崛起,为了家族的走私生意,就敢公然烧了郑和下西洋的海图。

那个时候想要钻海禁的空子阻力就大了,现在阻力不大,在每年一百万两银子的诱惑下朱棣同意了。

新的朝贡方式已经确定,只要是大明承认的藩属国,都可以按照朝贡的多少颁发贸易凭证。

比如藩属国给大明皇帝贡一万两银子的东西,那么就颁发给十万两银子的商贸凭证。

凭借商贸凭证可以在恩设榷场内,购买和贩卖十万两银子的货物。

同时大明朝主客司也有权去藩属国进行相等的贸易。

大明朝从此之后没有回赐,只有赐发贸易凭证。基本上是十比一的比例,就当给大明交税了。

市舶司以后只负责检查货物和价格,不再抽买。

所有的交易只能在恩设榷场内部进行,主客司负责堪核贸易凭证和交易总量。

在此基础上各藩属国承认大明维护海上安全的责任,并且配合大明舰队打击海盗。

这事儿属于朝贡政策的小改革,在大明朝禁海的壁垒上钻了一个洞。

缺钱疯了的夏元吉极力支持这个办法,朱棣也没经过朝议论,就这么批准了,毕竟有恩设两个字。

这是属于皇帝开恩特殊设置的榷场。主要是朝贡物品的交易。现在大臣都注重着大事儿,就没顾得上反对。

徐钦依然是五品郎中,不过加了一个恩设榷场大使的官职,还是权。

也就是暂代的意思。

徐钦利用三天的时间,让主事高瑜带着人,按照他的意思进一步完善了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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