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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震惊华夏的高考成绩(1 / 3)

楚中的质问让在场不少所谓的委员脸上无光,不过其中很多委员也不在乎,他们根本就不是文人,而是属于官员,吴笛最近的那一篇《钱与情》,可以说得罪了许多官员。

奥卓作为一名诗人,被楚中的话刺得脸上无光,他怎么有吴笛那样的实力?若他真有吴笛的实力,或许就不会这样做了。

有时候无能者最喜欢嫉贤妒能。

“楚中,你在诗坛上不过就是个小辈,能入选委员会,还是看在我老师的面子上,可吴笛连我老师的面子都不给,实在是不识好歹,古诗早就已经落后时代了,什么时候她能写出媲美《建安风骨》的现代诗诗集的话再说吧。”奥卓面无表情地说道。

“这样的委员不当也罢!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吴笛能再次写出真正的好诗来。她这样一个天才诗人,却不能青衫诗歌奖,这不是她的损失,而是青衫诗歌奖的损失!”楚中拂袖而去,他根本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

在离开会场时,他又说道:“现在整个舆论都站在吴笛那一边,若她这样都无法获得青衫诗歌奖的话,那这个奖项也没有什么权威性了!”

会场议论纷纷,奥卓见到有些委员露出了迟疑的神色,他稳定军心道:“青衫诗歌奖作为一个独立的奖项,若是被舆论所操控的话,那才是真正失去权威性!”

在这个时候,吴笛自然不知道自己被阴了,就算知道,她或许也不放在心上,她将这些作品写出来,可不是为了去拿奖,而是真正地传播自己那个世界的文化!再说了,不是她吴笛错失青衫诗歌奖,而是曹操、曹植等错失……

至于她为什么不直接接受华夏两所顶尖大学的提前录取。那当然是她完全有信心在高考中取得完美的成绩,她要在高考中,给这时所有以为她只有平均分成绩的人,一个大大的惊喜。

因为《钱与情》被苏曼文推荐到了上,吴笛自然又再写了一篇青春校园小说,这是一篇名叫《我的逃课生涯》的小说,吴笛用第一人称“我”的男性口吻写了出来。

其实这篇文章。与其说是小说,还不如说是散文的笔法,她的这个故事,取材于她的那位同桌邱洋。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不论男主还是女主的小说,都应该要轻松驾驭。若是男作者能够将女主小说写得很棒,而女作者可以将男主小说写好,那才是真的厉害。

毫无疑问,吴笛的这篇《我的逃课生涯》,引起了不少高三学生的共鸣,当然还有一些不懂写作的喷子,却借此来喷吴笛。说是吴笛简直不学好,竟然开始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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