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蚁穴在地下,有些冷。
小隽显得格外兴奋,因为这次可以和很多殉道者同行了。这两年在蚁穴中,她只能以小厌为伴,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听小厌跟她讲人类社会里的事情。
打理一番,除去自身的血煞之气。久居蚁穴中,他还不知道自己原来快活成野人了。
小厌已经换上了一套新的衣服,死人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是路途中小隽在哪个尸体上剥下来的。
黑色无袖紧身衣,修身的长裤,一副崭新的蓝色长衣披在身后。衣服还很新,褶皱都还很少,不像是古物,小厌严重怀疑这小隽是背着自己偷偷杀人越货了。
摘下兜帽之后,直起胸膛,他身高似乎也拔高了许多,再加上他常年练出来的柔美的肌肉轮廓,骚气的披风,无论到哪,都会成为视线的焦点。
这些也都是听了魔小隽的建议。小厌自己并不在意自身的打扮,以低调为主,他也多次向小隽提过不能这么显眼,但小隽却说“没事没事”,还总是一脸花痴地看着他。
没有人能把他跟昨天圣铭阁哪个阴沉且凌厉的小矮子联系起来。
小厌也是这些年来第一次装扮的这么浮夸,就像个纨绔子弟一般,不过在他十二岁以前,确实也是富人家的孩子,出入高档会所,花街酒巷,只是没那么纨绔罢了。
在幻城行动时他一直带着一个大号的兜帽,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容,除了摩恩。
摩恩暂时不会来蚁穴,他是城主,要镇守幻城。现在幻城各色人物齐聚,城主府主力更是要随圣铭阁到蚁穴开荒,地面上可不能出什么岔子。
样貌没别人知道,名字却需要再编一个,小隽给他起了一个,叫“阿喜”。
听小隽说,这就是她以前养过的一个宠物,不过后来在冥界走丢了。
“圣喜……”小厌无奈,自己现在是骚包富二代,不叫龙顶天也就算了,就这名字说出来有人信么……
不久后,便有人进入了蚁穴,小厌找了个不起眼的小队跟上。
总共有五百多人,一个小队三十人左右,他们中大部分是熟人组队,由几个小队再组成一个稍大的小队,也有一些独行的殉道者,在分配时被零零散散填充进别的小队里。
要混进小队并不困难,哪怕是别的小队里走丢了的,人们也愿意带着。
“小伙子,看你这扮相,也是大家族派来历练的吧。”
讲话的是一个老人,身材很是消瘦,他是第十五小队的队长,人们都叫他癫叔,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