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你说什么呢。”三哥有些生气。
老孙昂起脖子:“咋的,我说错了?朝廷光拖欠辽饷都拖了十几年,也就今年把欠咱们的钱补齐了,咱们是拿了钱不假,那些已经死过的老弟兄们呢?
朝廷欠了他们那么多年的钱,到死不也都没见到。
今年要不是这群狗日的建奴打的紧,我估摸着朝廷也不会那么痛快把欠饷给补足,还不是为了让咱们卖命。”
叫做狗蛋的年轻人越加低迷,声音也细微了下来:“那孙大哥,你为啥还要继续留在这当兵。”
“不当兵俺能干啥?”老孙咧嘴一笑:“在咱们这地界,老爷们只有两条路,要么当兵打仗,要么当绺子,想当个老实本分的庄稼汉,媳妇孩子热炕头那是想都甭想。
我小时候那阵,建奴打到我们村子,见男人就杀,见女人就干,那世道才叫一个乱。
本以为乱个几年也就好了。
结果这一晃过去了二十多年,现在还是这个鬼样子。
要么杀人,要么被人杀,反正没有其他的路选,老子我是和建奴有仇,所以才当的兵,要是没这份家仇,那说不准我就去建奴那当兵了,反正在哪都是干。”
三哥气的喝骂一句:“说的什么混账话,若是让监军的人听到,非要治你一个扰乱军心的罪过。”
老孙嘿嘿一笑,一脸的不在乎:“杀就杀了呗,反正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呢,过一天是一天。”
“滚滚滚。”
三哥赶走老孙,扭头想安慰狗蛋两句,结果发现后者已经闭上双眼,似是陷入了沉睡之中。
三哥愣住了,慌忙伸手到狗蛋的鼻下。
一丝一毫的气息都没有!
狗蛋冻死了。
又或许不是冻死的,三哥在狗蛋的后背发现了一条长长的伤口,此刻早已经不再流血。
锦州城上的鲜血太多,根本无法发现。
老孙走了回来,打兜里掏出一块很是精致的玉佩塞进狗蛋的怀里。
“这是老子前几天从一个建奴牛录尸体上摸的,打算将来要是有命活着,卖了这玩意买个媳妇,想想还是算了,留给你这个小子,到了阎王殿拿给无常老爷,通融下让你投个好胎。
再不行,当猫当狗也好,这世道太难,下辈子别来了。”
周围坐着的士兵们都看着,没人说话,也没人哭泣,每个人的表情都很淡漠。
三哥也没有哭,无声的张了张嘴,最后默默磨起手里的刀。
士兵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