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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死,就要死的轰轰烈烈!(1 / 3)

对于朱灿提出来的要求,蓝玉觉得非常古怪。

“别人都怕死,为了求生,什么卑躬屈膝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你怎么不仅不怕,还嫌罪名不够大呢?”

“不能轰轰烈烈生,那就轰轰烈烈的死!好人命不过百年,混蛋留名千年,留名青史!”

朱灿认真道:“祸害遗千年啊!大将军觉得怎么样?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杀我,我用自己的一条命,换一个不过分的要求,你应该能办到吧?以将军权倾朝野的能力,这不过是小事而已!”

蓝玉想了一下,品味着朱灿的话,觉得很有意思。

“你想留名青史?”

“不行吗?若是别人杀我,我肯定没有那个希望!但是将军杀我,我觉得青史留名不难!”

“反正你也要被皇帝给杀了,那在你死之前弄死我,我朱灿就是历史上,最后一个死在蓝玉手里的人,意义非凡啊!就和胡惟庸一样,虽死了,但他是我朝最后的丞相,绝对会在青史上有一定分量!”

蓝玉则笑道:“你觉得皇帝一定会杀我?”

“那也不一定,除非你愿意给朱允炆当狗!可你愿意么?大将军,你的恩主是谁,是常遇春啊!”

蓝玉虽然不是常遇春提拔的,但是常遇春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他。

常遇春在老朱那里,可是和徐达一样分量的。

甚至比徐达还重!

是老朱早期手下的大将!

蓝玉有了常遇春这一层关系。

他才能在常遇春死了之后,接管开平王一脉的军队势力。

军队是最抱团的地方!

常遇春和徐达手下都有大量的派系。

常遇春死的早,老朱建国之后,主要用的都是徐达这边的人。

开平王一脉的军方自然就被打压了。

老朱安排常氏嫁给朱标,一是对常遇春的怀念。

二便是把常遇春那一脉的军方势力交给朱标。

蓝玉便是老朱挑选出来,继承常遇春政治资本的人!

他岂能去支持朱允炆这个小老婆生的儿子?

他要是这么干,那他手下常遇春留给他的人,谁会搭理他?

还能听他的话么?

朱灿看的很清楚,明代的历史,后代人研究的透透的。

作为一个电商小老板,有一段时间明朝那些事卖的很火,他岂能不跟风!

想要生意好,自己肯定也要读书。

《明朝那些事情》、《万历十五年》、《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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