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传英握着谭鲜儿的手,一路狂奔。
“哎呀!”
谭鲜儿痛苦地叫一声。
“我的脚崴了,好疼。”
她蹲下,摸着左脚的脚踝。
朱传英看了一眼后边。
逃荒的人群,慌里慌张,正往这边逃跑。
在人群的后方,有几十个举着大刀的土匪。
他们嚣张地大笑着。
不紧不慢地追赶者人群。
把逃荒的人当做老鼠,把他们自己当做猫,玩猫戏老鼠的戏码。
朱传英咬咬牙,握紧拳头。
他想冲上去,和土匪们打一架。
他的理智还在线。
土匪有一大群人,还有大刀做武器。
他赤手空拳,就这么冲上去。
可能被他们剁成肉泥。
何况,他现在应该做的事,不是和土匪打架,而是保护谭鲜儿。
并且,征服谭鲜儿,让谭鲜儿做他的老婆。
朱传英弯下腰,让谭鲜儿趴他背上。
他背着谭鲜儿逃跑。
谭鲜儿也看到后方追赶的土匪。
“传英,你自己逃吧,我怕连累你。”
朱传英抓住她的一只手,往自己肩膀上放。
“你赶紧上来。”
“要是落到土匪手里,你要么没命,要么失身。”
“你想失身吗?”
“不不……”谭鲜儿打算把自己的清白之身,留给朱传文。
她爬到朱传英的后背上。
朱传英背着她,狂奔起来。
他的速度与之前相比,并没有慢多少。
这得益于他的金手指:铜戒指。
铜戒指喷出的水,改造了他的身体,他有了超越普通人的力量。
跑了五里路,终于甩掉土匪。
又往前走了一段。
路旁有一座破旧的寺庙。
朱传英背着谭鲜儿,走进去。
朱传英打量四周。
最中间的位置,有一尊泥塑的菩萨象,身高有米多,非常庞大。
地上有一些枯草,应该有逃荒的人,在这里歇脚。
现在,里面空荡荡,没有人在这儿。
朱传英放下心来,把谭鲜儿放到地上。
谭鲜儿脱掉左脚的布鞋,脚踝处已经肿了,像个小馒头一样。
谭鲜儿用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
肿胀位置传来火热的疼痛。
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