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子依然迷迷糊糊,赖在床上不愿意起来。这不是他懒,而是他不知自己起来要做什么。
汤姆森和他来到米国后,带他去了一趟约翰迪尔公司,然后对他就听之任之不管了。
再后来,汤姆森给自己放了个大假。
米国人可没有习惯带着一个影响他私生活的累赘,况且,汤姆森在华夏也待了一段时间,回去与家人团聚了。
二黑子身上并不缺钱,因他代表洛河省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公司,特准他兑换了4千美元,作为出国的差旅费。
此时的华夏,外汇极其紧张,普通人即便是干部,去国外最多只能批准兑换1千美元外汇的额度。
他身上有4千美元,即便在此时的米国也算不少。普通的米国居民,也没有钱,身上能有几百美元现金的都是富人了。
买房、买车、看病......甚至一场旅行,都要贷款。
困扰二黑子最大的问题,就是语言不通。
说起来,作为洛河省第二大城市的巉州,小学就开设有英语课程,读到高中毕业,历时超过十年。
可学生的真实英语水平,特别是口语,却很堪忧。
由于政治形势的环境,早年他所学的英语很“政治化”,学了很多类似“抓革.命,促生产,促建设......”等口号式的英语。
上了高中,英语课程的设置,趋向于应试化。
这种为了考试而考试的设置,对提高口语交流的作用甚小,况且,二黑子本来学的又不好。
范建新寄给邻河省水埠镇闫大姐的录音机被退回后,他拿了去。他没有用来学英语,而是只用来听流行音乐。
他的年龄虽然满了十八周岁,长期处在相对封闭的国度里,对世界的认知,还是小白,对米国的国情所知甚少。
他说的那种发音不准,又脱离实际的蹩脚英语,根本没人听的懂。
说起来,他去米国是谈生意的,谈交易的,虽然范建新没敢指望他,但范建新还是让他去了。
一是他迫切的想去,想去看看心中的花花世界;二是范建新也想让他见见世面,明悟出自己的文化水平太低,今后也许能将精力花在学习上。
当他直面约翰迪尔农机公司的谈判代表时,他就是一个呆子、傻子......
除了会说几句简单的歪瓜裂枣的问候语,他什么也说不了,也听不懂。
汤姆森没有义务给他翻译,况且,汤姆森的中文就跟他的英文一样,是咿咿呀呀学语阶段的水平,也翻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