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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夜火森林,优势在我(2 / 2)

个城防守卫军,既是保护终点站,也有前哨作用。

几十里外就是兽人区域,他们需要监视兽人一举一动,一旦有风吹草动就会向市区示警。

电车停下后,乘客几秒内走了个干净。

秦路打开手电筒,进入夜火之森。

夜火之森,原名精灵之森,原住民是一群木精灵。

百年前的一个夜里,一场大火点燃大半森林,木精灵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因此得名夜火之森。

如今夜火之森,生活的是-级凶兽,偶尔也有兽人出没,正适合秦路这样的低级职业者探险。

还有传闻说,要是有缘分,就能和精灵小姐姐,来场美丽的邂逅。

走进夜火之森没多久,秦路碰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只怪。

一只两条腿走路的兔子!

借着手电筒的光芒,兔子的信息出现在眼前。

【名称】:混混兔

【类别】:凶兽

【等级】:

【生命值】:/

【技能】:兔子蹬腿

【评价】:别惹兔子,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凶兽四维无法直观看到,而且有时候不能用四维衡量实力。

有经验的职业者,会通过凶兽状态、等级、生命值等信息,判断凶兽危险程度。

根据学校教的知识,混混兔的特点是速度快,血薄皮脆。

秦路一个技能都没有,也跑不过混混兔,等级还没它高。

但混混兔血量低。

“四舍五入,优势在我!”

心中急转之间,秦路拿出一把短剑。

【装备】:青铜短剑(套一)

【品质】:青铜

【效果】:力量+,破甲+%

孙全友送的青铜套,只有这一把武器秦路能使用。

虽然召唤师用剑有点不伦不类,但总比没有武器强。

秦路用背包肩带固定住手电筒,握紧青铜短剑,深吸一口气,再看混混兔时,目光已经变得格外平静。

这是转职后的第一战,杀死混混兔就能得到凶兽血,进而孵化龙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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