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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他是来蹭饭的(求收藏鲜花)(1 / 3)

大鸭梨烤鸭店。

季洁、徐元和曾克强三人来到时,早已有人在门口等候他们。

“小洁。”一个中年男人冲他们挥了挥手。

这人不高,脑袋剃成光头,明明五六十的年纪,肢体摆动间却显得孔武有力。

看到他,季洁很是高兴的抬手招呼:“孟叔叔。”

果然是他!

来之前,徐元便隐隐猜到,此时不过是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季洁口中的孟叔叔,真名孟春林,是个警察。

一个......可怜的警察。

季洁笑着快步上前,和孟春林握了握手,随后侧身为几人介绍:“徐元、大曾,孟春林孟叔叔,我刚参加工作就跟他在一个派出所。”

“这是我同事大曾,曾克强。”

孟春林急忙上前握手:“你好你好,麻烦你跑一趟了。”

曾克强听的有点犯迷糊,不就是吃顿饭嘛,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他心思活泛,瞬间察觉到这里面肯定是有事。

不过,请他来的是季洁。

两人是重案六组里的老搭档,面子不能不给。

所以奇怪归奇怪,曾克强还是笑着回应:“没事,季洁常常跟我提起您。”

“旁边的是我同校的学弟,徐元,他...”

季洁顿了顿,大概是想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俏脸泛红,旋即恢复过来说道:“他是来蹭饭的。”

徐元:“......”

仔细想想,貌似也没毛病。

今天这顿饭,是孟春林为了请曾克强帮忙的。

而他是多出来的那个人,确实可以说是来蹭饭的。

“看你说的。”孟春林佯装责怪,随后笑着和徐元握了握手,“小徐一身正气凛然,一定是个好警察。”

“您谬赞了。”徐元礼貌的回了一句。

刚才季洁介绍他是说是来蹭饭的,便是提醒他饭局上有事,待会儿多吃东西少说话就行。

“都别站着了,里面请吧。”

简短的认识过后,孟春林手作虚引,招呼几人进店到包厢落座。

为了避免铺张浪费,四个人只点了四菜一汤,外加一瓶二锅头和可乐。

三个男人喝酒,可乐则是给负责开车的季洁点的。

徐元全程保持着蹭饭的原则,低头吃东西,不说话。

“我就直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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