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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一十章 多此一举吗?(2 / 3)

凡仙逆 叶yu 2265 字 6个月前

戏坏事看行,从博主个人角度来说他是干了一件好事,对于这条街道而言他是干了好事,但是对于整个社会的秩序,确是大大的坏事。还记得我之前怎么说的,好事坏事判断的角度是什么?是他人!优先他人,没有他人之后才可以是自己,一条街道的美观和社会秩序被打破孰轻孰重,你还分不清吗?

如果你不按照这个标准去判断,那谁去判断那个博主行为的善恶,你去判断吗?

或许你会说相关部门去判断,哈哈,都相关部门去判断了,你走个流程你会死吗?

所谓的流程只不过是明确负责人,留个名字这样,以便明确责任人。而义务和权力相统一的做法,这个才是现代秩序社会的运行模式。所以才要强调资格,这个也是叶枫强调无数次“资格”的原因。

再假如,你是决策者,选择摆在面前,

一,同意播主这种不取得资格的行为,那么之后就必须投入更多的人力成本去维护,判断、管理紧接着出现第二个第三个是不是破坏街道美观。那么如何判断?记住,没有量化的指标就没有可执行性。靠人主观判断太容易被钻后门。那么可以想象,在这种无规矩无秩序无标准的情况下,这将会是是巨大的人力成本的投入,而受益很明显是够弥补这巨大的成本的。简单的说这个根本就没法管理。

所以你只能选择禁止博主的所谓的“善行”,来堵上这个破坏秩序的口子,来杜绝更多人的、无法管理的恶行。

你要说了法律规矩不是惩恶扬善的吗?是啊,这话没错,但是当弘扬少数的善,和杜绝多数的恶,只能选择其一的时候,法律只能选择后者,即便牺牲弘扬那少量的善,也依然只能选择后者。

不然,你以为“法律是人类社会最低的底线”这句话是怎么来的?

别和我说什么这个世上好人多,“这个世界人心人性虽然是混沌的,但是人心人性本恶”这句话真正的含义就是人心虽然混沌但是黑恶居多,白善较少。简单的说,好人少坏人多。

所谓的“好人多坏人少”我不信,叶枫不信,社会不信,法律不信,历史也不信。

说明白了这个,你就理解了为什么叶枫虽然想帮助卯兔,这个是他有教无类的体现,但是必须偷偷的来,因为叶枫没有资格教卯兔,叶枫是汐若、夏以沫和夏星河的老师,却不是卯兔的老师。于卯兔而言,于叶枫而言是好事,但是对于整个洪荒仙域的学院制度而言,确是大大的坏事。叶枫是外来者,性质就更加恶劣。所以他不会恃强凌弱,不会凭借着自己无敌的力量去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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