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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典1 哥拉德·斯特路迪亚(1 / 2)

我从记事起就是个天才了。虽然从我自己口中说出来难免有些羞愧,但这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不论是弓术与剑术,还是魔法,我都毋庸置疑的成为了妖精族第一。

剑术,用了两年,轻松放倒了袭击村子的魔熊,成功出师。

弓术,用了一年半,百步之外贯穿了魔猪的眼睛,成功出师。

风魔法,用了一年,用风刃砍倒了大树,成功出师。

光魔法,用了半年,为天火祭充当了一夜零时太阳,成功出师。

综合实力自不必说,单项实力胜过我的人都不存在。

我理所当然地当上了这一代的妖精勇者,以9岁的年纪,成为了全族的顶梁柱。树林里的怪物对我来说与家畜无异,虽然遇上复数的熊兽时还得费一些力气,但最后胜利的总是我。

我迫不及待地逃出森林,向世界各地的强者发起挑战。

人族的剑圣古尔丹修斯,是个使用暗影魔法的高手,对付他费了我好大的力气,最终靠着光系大魔法·“曜日巡游”才勉强取胜。

矮人族的酒鬼布尔什维尔,是个使用比自己大几倍铁锤的怪人,正面决斗我必输无疑,但靠着风魔法的加速,我躲开了他全部的攻击,耗到他筋疲力竭,随后轻松反杀。

兽族的狮皇谢拉德·莱恩,是个半人半狮的怪物,虽然精通语言,但他那乱来的剑术可比魔兽可怕百倍。我利用精灵族传统秘术透阴化隐藏了身形,又用涂毒的弓箭射瞎了他的眼睛。

······

直到我遇见被称为“理性魔兽”的鬼神奥斯特雷斯时,我才首尝败绩。坦白说,根本赢不了。他那鬼族的身体太壮太结实,所有的攻击都无法在上面留下一点痕迹。而他打过来的拳头,即使用剑技招架了,也叫我双腿直接骨折。但,他没有杀我,而是给我做了应急处理并送去了教会,自己出了钱请圣言师治好了我的伤。

“怎么办?完全输掉了啊!”我怒吼着,逃回了自认为熟悉的森林。这一次旅程,已经过了300年。回来后的村子完全变了,没了木屋,改成了不太结实的帐篷。村长跟我说阴了那个家伙的情况,没错,就是那个名为豚神的存在。

第一次亲眼看到它时,我吓呆了。天空中游走的雷龙,长得吓人的獠牙,能吞噬一切的巨口,我立刻就阴白了,这不是我能战胜的对手!我只是一介妖精族,上帝塑造的弱势种族,除了寿命长其他一无是处,体力不如魔族,智力不如人族,面对这种怪物,根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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