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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好久不见?(1 / 3)

我和他认识的时候,大概在七岁那年,具体是七岁还是岁,我也忘记了。

但他说他认识我的时候是在四岁,每次说每个的时候,我都说他胡说,毕竟四岁的孩子哪有什么记忆?我4岁之前的记忆,是全然不知道的。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是在高中毕业那年,他拿着录取通知书来到我家门口,然后带着去了海边,在海边,他跟我告了白。

当时的告白是这样的,他说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接着说‘你今天要是不答应的话,那以后我们就都不要见面了,以后各走各走的。’

没出息的我,怕他说到做到,更怕他就此跑了,于是没有一分钟的考虑,就跟拨浪鼓一样地点头,答应了他的告白,于是,那一天我们在大海的见证下,跟他谈起了能用上‘三十六计’的恋爱。

他叫江晨风,建筑设计专业,是我的竹马兄,也是我的恋人,坦白说,他的性格并不是很好,用几个形容词形容他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腹黑又傲娇。’从小到大,我都是在他的计谋中长大的,得亏小女子我秀外慧中,冰雪聪明,饱读诗书,一路与他斗智斗勇,才跟他两国鼎立。

我叫谢佳桐,服装设计专业,下学年大四,也就意味着我即将毕业,也就是说今年的暑假,不出意外的话,也应该是我能享受的最后一年暑假。

自然,我是不会白白浪费掉这神赐予的最后的晚餐的,哦,不,最后的暑假。

所以当急促的门铃声响起的时候,我正以最舒服的姿势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地塞着耳机听歌。

耳机里放着周jilu的《三年二班》,说来惭愧,听他的歌多年,但却没有一首歌我是能唱完整的,也因此,晨风总说我是周杰伦的伪歌迷,对于这个吐槽,我倒从没反驳过,怪就怪自己偶像太优秀,我等凡人也实在没这个能力,加上天生音痴,什么歌到我这唱出都变了调,也是应了那句‘人家唱歌要钱,而我唱歌是要人家命。’

然而要我命的事情却在下一刻发生了,当我睁开眼转头望向窗外的时候,才发现窗外有一个人正如鬼魅般地站在那里居高临下地盯着我,猝不及防,我吓到滚下沙发。

一阵手忙脚乱,我才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拿下耳塞一边对着窗外的那张脸摩拳擦掌。

“不给我开门?”窗外的人笑着跟我说道。

“鉴于你刚刚的惊吓,不如你你学古人求我呀。”

他愣了愣,显得有点无奈,但还是跟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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