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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借人?陪我三次(求花求收)(1 / 3)

“排骨,明天带上所有人,酒席无人食,别浪费,让兄弟们搞掂!”洪仁俊说完就带着咸湿辉离开了麻将馆。

王记海鲜酒楼,不算很豪华,但在观塘这样的地方,也算是上档次的酒楼了。

服务员看到洪仁俊进来,连忙上前将两人迎到座位上:“您好,请问想两位想吃点什么。”

洪仁俊笑了笑说道:“小妹,你搞不定的,让你们经理来吧,我和他谈就行了!”

服务员不知道洪仁俊要干嘛,不过还是照做了,很快,酒店经理就走了过来。

“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虽然两人衣服学生的样子,但经理却没有轻视他们。

“明天我要包场,一楼大厅一共十桌,每桌按九百九十元,定金我就不给了,直接给足全款。”洪仁俊从怀中掏出了一万的现金递给经理。

一旁跟着过来的服务员脑袋都懵了,她实在没想到,两个十几岁的年轻人,居然随便就拿出了近两万块钱。

不过酒楼的经理就还好,应该也是见过场面的人,没有任何惊讶,只是态度上变得更加热情。

一桌十人,一共十桌,算下来要一百十人才能坐满,而洪仁俊手下满打满算才十人左右。

但这次和头酒是不会浪费的,等解决完了大眼文,就用这些酒席把收人的事情也办了。

他手下再收个一百人就是极限了,正好将这些桌子坐满,一石二鸟也不算浪费粮食。

酒席已经定好了,时间也定在了明天中午十二点,送信的事他交给排骨的小弟细威去做了。

细威个性机灵油滑,又懂得变通,这种事交给他不会出错,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就差一个见证人。

和头酒是摆事的,摆酒赔罪之后这段恩怨就了结了,不管是哪一边都不能再拿这件事做文章。

所以,必须要有第三方势力作为见证人,如果将来谁再借这段恩怨搞事,见证人就会插手。

这并不是个好差事,所以多数都是凭关系和人脉,要不然就是花钱请人。

见证人的实力越强,所在社团名气越大,就越有威慑力,同时也算是给自己这边撑门面。

不过咸湿辉只是个“四九”都算不上的蓝灯笼,连江湖规矩都一知半解。

他哪有人脉去请见证人,这件事还得洪仁俊去做,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麻烦事。

如果是他自己摆酒的话,凭借着老牌双花红棍盲牛的欣赏,可以找他帮忙,借他的面子请人。

但咸湿辉是洪仁俊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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