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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俊哥,年少有为啊(1 / 3)

现在这个年代,马栏牵马的老板或者马夫,都属于半流动形式,都是和日租屋的老板合作做生意。

咸湿行业推动了日租屋的出现,当然也和这时的法律有关系。

很多人以为港九的咸湿行业是合法的,但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会,事实上咸湿行业在港九是“非罪化”的。

“合法化”和“非罪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合法化是港九政府承认咸湿行业为合法行业,并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而且必须依法纳税。

但非罪化是港九政府,不承认咸湿行业是合法行业,不允许注册公司,也不要求你纳税。

但女性做为个体市民,在自己的住所出卖自己,政府不会加以干涉。

而法律明确规定,即便是租借的房屋,在租借期间,使用权和居住权都属于租借人。

日租房同样在列,因此才有了马栏的出现。

看到洪仁俊来了,日租房的老板连忙从柜台后面走出来,一脸讪笑的走到他面前。

这老板三十过半,身材跟瘦麻杆一样,脸颊的肉都有些凹进去了,眼圈又深又黑模样也很憔悴。

“俊哥吧,当真是年少有为啊,食支烟!”说完,这老板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白万,点出一根递给他。

恰好递烟的时候,他的手肘内侧绷紧,洪仁俊一眼就睇到了他手臂上针孔的痕迹,当即就摇摇头拒绝了。

瘾君子没有下限的,谁知道这混蛋会不会在烟里动手脚?

“你抽吧,我只抽红万的!”说完,对排骨摆了摆头,后者很自觉的掀开了纱帘,进去找人去了。

排骨去叫咸湿辉的时候,洪仁俊转身就走出了日租屋,站在门口点了一支烟。

这里面的空气太冲了,因为知道这位置是做咩,所以会特别的恶心,他实在是待不住。

约摸五分钟左右,洪仁俊一支烟抽完,排骨带着咸湿辉从日租房里走了出来。

咸湿辉一脸尴尬的系着自己的皮带,刚走到洪仁俊旁边就开始叫屈:“俊哥,你讲理吖,这个扑街在我门口喊差佬查房,我差点被惊到痿啊!”

排骨的脸上带着无良的笑容,戳了戳他的腰肾:“我是帮你吖,不然仲让俊哥等你出火咩?”

洪仁俊看到他的囧样也忍不住调侃了一句:“咸湿哥,你火出完冇吖,要不我等你先啊。”

听到洪仁俊的话,咸湿辉更郁闷了:“花了五十快,火都没出,刚褪衫这个扑街就喊查房,不行,我要饮生鱼汤败火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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