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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3 / 3)

进入家族生活三年后,才渐渐融入了那样一个特别的环境,与此同时,在外公的特殊关照下,我在家族里的生活也日渐改善,于是没过多久,即被外公赐姓布伦。从此脱离父族正式加入这个大家庭并追随外公信奉神殿堂,同时和其它家族少年一起接受特工训练。

很快,时间如流水。

记得12岁那年,我跟随布伦家族的长子,就是我的大表兄出外执行任务,因为恻隐之心放走了一个女孩,为此我被关黑屋一个月,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吃饭,险些虚脱而死。

还记得那年18岁,因为同伴一句无意的嘲讽,一气之下的我偷偷背着家人独自坐汽车去城里干掉了一个肥头富商并且抢了他身上的所有财物。那一次,我算是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黑钱。只是在我动手的时候碰巧有一个乞丐正好就在附近,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就将这绝大部分的钱送给了他,自己则拿了个零头买了两包烟外加一个汉堡。我想,或许是我在杀人之前因为过度紧张,什么也吃不下以至于饿到行为有些失常?但我更相信,这是我残存的良知试图为我找到一个赎罪的小小机会。

可惜我错了,因为不到第二天中午,那个倒霉蛋就已经横躺街头,我猜想他或许还来不及花掉那笔钱为自己买一碗廉价的牛肉汤就已赶赴黄泉了。

这是我的罪吗,我不知道,但从此我却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家族行动而言,施舍往往比害人更令无辜的人感到恐惧。因为事实上施舍也是一件苦差,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不惧怕警察,就怕道上的同仁们。其实我根本不是在做好事,而是罪上加罪。

于是从此以后,我就习惯了将钱捐给教会,外公知道后也没说什么。大概是默许了。

20岁很快就到了,外公应该是觉得我已经学有所成,又或者只是为了支开我。(要知道在等级森严的家族族长制度下,我一个孤儿算个屁啊。身为在家族中毫无靠山的外系旁孙,或许只有自己身上那可笑的四分之一布伦家族血液才是我唯一必须生活在那里的无奈理由吧。”但谁说这又不是因祸得福。

于是在一个偶尔的机会下,我被派往尼尔城发展组织,从此,我正式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混蛋且开始了我十年无恶不作的职业混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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