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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皇帝的决心和官僚的恐慌(2 / 3)

在城墙上去。

王应功的脑袋还在城楼上挂着,刘春全一听这话,吓得是双腿软了足足一天,才回过神来。

原本脾气比较好的刘春全,一瞬间开启了暴走模式。

意思就是,你们不交税,老子就要死,老子死之前,也要弄死你们!

而且还有一个效果。

什么效果?

之前刘春全提起湖广省按察使和布政使还模棱两可,不愿意得罪,现在不同了,转身就向崇祯举报了按察使杨文岳和左布政使闵学之。

为什么之前皇帝问他的时候,他不愿意多说?

因为不想给自己树敌太多,路不能走死了。

现在为什么愿意举报了?

因为追缴欠税这种事,是需要更高一个级别的官员来协调执行的。

他一个新任的知府去追税,遇到那些老油条知县,不停打太极,他又不能随便砍人,这就真的很蛋疼了。

两个月追税,任务非常重,不来点真格的,肯定是不行的。

刘春全举报闵学之和杨文岳什么呢?

当然是贪污受贿,至少长沙府前知府王应功的账都在这里,历历在目。

每年王应功要给闵学之2万两(约1300万元),给杨文岳2万两,已经连续给了三年,6万两,相当于3900万元。

这里就不得不提大明朝的捞钱结构了。

什么结构?

知府、知县,都是通过税收的灰色地带捞钱,例如耗羡、加派,这些之前都是大明朝律法当众的空白。

所以有一句话叫做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就是你不用贪污,耗羡和加派就能把你喂饱。

耗羡和加派在税收中全部是从老百姓身上出的。

这样的规则,谁最爽?

当然是当官的!

知府和知县拿耗羡和加派的钱,上面不直接参与收税的官员就收知府进贡的钱,一层又一层。

这就是大明朝官场贪污的规则。

所以按照规矩,王应功每年都会给钱给闵学之和杨文岳。

闵学之和杨文岳呢?

当然还要继续向上进贡,打点好京师的官员,不然到时候有好位置,肯定轮不到自己,不但轮不到,还会被搞。

总之一句话,官员们用老百姓的血汗钱,来给自己的升官铺路!

湖广省是这个模式,全国其他省都是这样!

从刘春全的举报信可以看出,刘春全这个人,早就给自己留好后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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