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默的家乡在蜀省蜀都。
不过是郊区,确切的说是靠近景区西岭雪山的一个村落。
‘窗含西岭千秋雪,
门泊东吴万里船。’
就是杜甫写这里的诗句。
虽然名义上是在蜀都,实际上许默从火车站坐了三个小时的车,才到了村里。
蜀都是世界上海拔落差最大的超大城市,最低点海拔三百米,最高点海拔五千多米。
雪岭村就是蜀都海拔落差最大的村落。
最低点海拔五百多米,最高点海拔近五千米。
在几十年前,这里也有大熊猫、黑熊、棕熊、豹子出没,甚至百年前还有传说中的黑老虎霸王猇出没。
生态环境极好。
经过村口,王大妈看到许默:“哎?许叔,你回来了?”
这就是‘前身’不想回家的原因。
许默辈分太高了。
在农村,大家不是以年龄称呼对方的,而是以辈分称呼对方的。
许默在村里经常被老大爷堵着喊许爷爷、老辈子。
村里辈分比许默高的,也就许默家几个亲叔叔。
许默尴尬:“哈哈哈,对,我会来了。”
“许叔你不是读了大学在魔都工作么?”
许默:“现在新农村建设,我就回家了呗。”
一路上和一大群五六十岁喊自己叔叔爷爷的人打招呼后,许默回到了家里。
一栋普普通通的砖瓦房。
不过很大,四排三间,带一个内院,一个后院。
这房子的面积,搁在魔都,没个几千万,你就别想了。
这也是许默选择回来的原因之一。
“把房子的内部装修升级为……美式乡村风格。”
【叮!破旧的农村砖房升级为美式乡村别墅。】
米国是挺讨厌的,但大房子住着舒服。
米国人特别浪费资源,有能力了,自己当然也得享受一把。
砖房的外表没有变化,里面却变化极大。
走进去,舒服的木地板,舒服的实木板墙。
奢侈的各种石质构架。
许默丢下包,到处看了一眼,对于升级后的房子非常满意。
“狗日的老美就是会享受啊。”
打劫全世界的资源,供自己那么点人挥霍,能不豪华么。
许默站在院子里在家周围看了起来。
自己家水田、土塘都不少。
而且自己家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