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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审判日(2 / 3)

的亲生父亲。

开庭了,江锦文和江畔被工作人员拉扯着分开。分别之际江畔恢复了半年前那爱哭的样子,死死的抱住江锦文的大腿。自打和白宇在一起生活后,白宇就很难见到江畔哭过或是笑过了,每日都是冷冰冰的一张脸,对白宇的好意向来都是拒绝。

不知道要何时,江畔才会理解白宇的纠结,只希望这一天早些来到吧。

江锦文在警察的维护下下了车,说是维护其实就是牢牢的监控。他双手在前,带着银白色的手铐,周围有不少围观的群众。江锦文把头埋的很低,始终不敢抬头面对这些曾经见证过自己风光的人,看到如今落魄的自己。

群众里不断地有人说:“活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最多的一句话还是“立马判处死刑!”

法官们依次落座,江锦文的辩护律师也已经到场,李一作为证人也到场了。白宇坐在陪审团里,而江畔早就被白真带去了法院外的休息区。原因很简单,白宇不希望江畔见到这残忍的一幕,对她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一锤敲下去,江锦文涉拐卖陈佳佳一案以及杀害江也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江锦文早就没有了挣扎的余地,认下了自己的罪行后,就开始哭。

律师开始发言:“关于拐卖陈佳佳一案,江也才是主凶。且江也比我的当事人大10岁,江也18岁购买陈佳佳的那一年,我的当事人年龄才8岁,没有法律认知,也不具备民事行为责任能力。后面我的当事人成年,是出于同情将陈佳佳带到了身边照顾,因为怕被职责,所以才瞒了所有人。”

法官一脸严肃:“我们不否认被告江锦文的主观是出于同情,但同时他有了民事行为能力和法律认知后,还是选择包庇江也。在客观上他非法和被拐女子同居的那几年同样也触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后期江锦文与陈佳佳生育一女江畔后,将精神已经接近疯癫的陈佳佳送到精神病院。由于担心陈佳佳意识清醒后,说出自己和江也拐卖人口的事实,于是江锦文买通了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给予了大量的钱财,给陈佳佳注射一种名为樱麻的药物。事情败露后,江锦文又收买了当时贫困潦倒的李一扛下一切。”

今天到场的还有那几名被收买的工作人员,他们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李一作为证人被允许可以开始发言:“人口拐卖的主犯是江也没错。陈佳佳在住院期间我是她的陪护,每次她发疯时,骂的都是江也,关于江锦文的名字陈佳佳只是偶尔提过几次。我被收买的事情也属实,证据就在银行转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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