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
陈雨眼睛睁的老大,腮帮子鼓起,就像只垂死的青蛙。
老板看到陈雨这般样子也吓了一跳:“怎么了这是?”
他是认得陈雨的,这个女人并不在他“朋友”的范畴内,是属于那种正常的“顾客”。
老板这些天已经见过她好多回了,这人每天的日常似乎就是带着各种不同的朋友来酒馆喝酒,宿醉到深夜。
老板然后看了看跟在陈雨身后的提着大包小包的男人。
又换人了呀……
“你为什么要让一个乞丐坐我的位置?”
陈雨死死盯着老板。
老板陷入了短暂的迷茫……啥玩意位置就是你的了?
他然后又有点懵逼……乞丐?
愣了一会儿,老板突然想起来这个女人似乎每次都会坐靠窗的位置拍照,于是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
是那个流浪汉小兄弟?
老板也不愧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一下子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他于是笑了笑:“小姐,是这么回事……”
“你叫谁小姐呢?”
陈雨眼睛又瞪了起来。
她似乎很反感这个称呼。
“女士……”
老板改口很快:“和你一样,那个小兄弟交了钱的,也是我们的顾客。”
“他有什么资格和我一样?”
陈雨眼睛瞪得老大:“交了钱……你们这些店家也真是丧了良心的,为了点钱什么都不在乎。
一个乞丐,有多脏,身上多少细菌,不知道吗?”
老板皱了皱眉头。
先不说他开店只是图个开心,赚不赚钱真无所谓,莫名其妙被骂这一顿就很没道理。
自己是老板,怎么开店还需要别人来教?
而且刚刚那个流浪汉小兄弟进来的时候,他其实也有仔细观察过了。
衣服确实比较破旧,但并没有那种路上乞丐的酸臭味。
头发和胡子也比较长,但并没有那种粘稠的油腻,指甲和手掌也很干净,显然是有很注意个人的卫生的。
说实话,比起眼前浓妆艳抹,不知道喷了多少香水的陈雨,老板反而觉得陆轩干净的多。
这也是为啥老板会高看对方一眼的原因。
一个哪怕身处窘境,仍然能够尽量保持自身体面的男人,是值得尊敬的。
这种人,哪怕身上旧一点破一点,身体形象不好一点,老板也仍然愿意散发出自己的善意